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于1996年开始建设,1999年10月落成。它位于沈阳市政府广场东侧,占地1.9万平方米,建设面积4.9万平方米;大楼主体共14层,地上12层,地下2层;楼高50米,长118米,楼顶装饰塔高50米。 沈阳中院审判综合楼以其独特的造型成为市府广场一道亮丽的风景。大楼为U字型,整体造型庄严、大方、朴素、沉稳,寓意深刻。象一支大船扬帆起航;象雄鹰展翅飞翔;象天平代表公平公正。 大楼内部实现了审判区与办公区分离。 大楼西侧为审判区,设有大、中、小法庭30个,分布在2--5层,最大的法庭能容纳600余人旁听者。在审判区还设置了两个律师更衣室、两个检察官休息室、当事人休息室及评议室。 大楼东侧一楼为立案大厅和文印部对外服务大厅,五楼为诉讼证据鉴定中心。 主楼二、三层为当事人、其他诉讼参加人、来访客人活动和接待区域,设有29间接待室,6间会客室,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接待室,律师阅卷室。二楼共享大厅设置了休息区域、配置了IC电话、院长信箱、法院信息查询触摸屏系统,同时设立专门接待人员,用于指导外来人员或提供咨询。 主楼4层以上为办公区。除办公室、会议室外,还设有图书馆、活动室。